「SUPER新都」广告不实 烨茂统扬遭罚200万

▲烨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统扬广告事业有限公司,销售「SUPER新都」建案广告不实,烨茂遭罚140万元、统扬则是60万元。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公平今(2)日宣布,烨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统扬广告事业有限公司销售「SUPER新都」建案广告,对于使用分区乙种工业区之建案,使用一般住宅用语及比较表,就其商品用途为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之表示,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处烨茂公司新台币140万元罚锾、统扬公司60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该建案位于乙种工业区,虽可为资讯软体业(含一般事务所)使用,但依法不得移供做住宅使用,亦无从变更作为住宅使用,但烨茂公司及统扬公司销售建案,在网页报纸广告载有「住户保全对讲系统」、「特约居家清洁服务」、「居家修缮服务」、「三代同乐」等用语。

同时在接待中心发放乙种工业用地事务宅与一般住宅之比较表,有关水费电费土地增值税户籍设立等项目均表示同一般住宅,另在地价税率、房屋税率项目则表示「可申请自用住宅课税……」等内容,给人印象与居家生活有所联想,实在容易使消费者误认该建案可供住宅使用,并据此认知作成交易决定。

公平会强调,其消费者难以知悉广告所载之用途违反建管法规,日后若未依核定之使用類组使用,有遭命于期限内拆除、停止使用、恢复原状或强制拆除的风险,该广告表示内容与一般消费大众之认知已有甚大差距,且其差距已逾越一般大众所能接受之程度,且足以引起一般大众错误之认知或决定,足以产生不公平竞争之效果,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