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价购股东会委托书违法 集保吁有事证应即刻检举
集保结算所经理陈子碇强调,委托书征求人以金钱或其他利益向股东购买委托书,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除价购取得的委托书不予计入该次股东会表决权外,金管会并将依证交法规定对违法者处以24~480万元不等的罚锾。
集保结算所指出,投资人若有发现违法取得及使用委托书,可向集保结算所检举,并可检具违法过程录音、录影或照片协助查证,经查证属实者,最高给予检举奖金20万元,检举电话为(02)2547-3733。
集保结算所同时呼吁,投资人除了以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外,也可多加利用集保「股东e服务」,透过电子投票参与股东会表决,落实股东行动主义,股东会若有发放纪念品,股东亦可依照公司公告期间、地点领取纪念品,股东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