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焕智吁请市府纠正过去错误 保障居民权益

南市参选人苏焕智吁请市府纠正过去错误,保障居民权益。(图/苏焕智提供)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针对台南市政府对7月19日早上回应苏焕智所提「天龙湿地法逼死北门渔民!頼院长黄伟哲立委,你们知道吗?」,台南市长参选人苏焕智20日下午以4点回应,并吁请市府纠正过去错误,保障居民权益。

苏焕智指出,一、市政府对湿地定义,不应该「竹篙菜刀」:苏焕智担任台南县长期间并无湿地保护法这个恶法。在当时「湿地」在当时祇是一个生态多样性的地理环境名称,并无恶法限制,沿海居民一样可以从事原有生活方式

湿地保护法这个恶法是102年7月3日才公布,是前市长赖清德及黄伟哲立委的责任。台南市政府对于现在的湿地保护法不了解,也不了解过去台南县政府的湿地政策就信口雌黄任意批判,显然是混淆视听、「竹篙接菜刀」!

二、过去划设过程中赖市府刻意回避告知私人地主义务,侵害私人产权,有违国际规范:过去在赖清德担任台南市长期间,完全不提在这些私有地被划入湿地是否有经过当事人同意,而过去赖市府也在营建署会议中,公开承认「多数民众尚不知其土地已被纳入湿地范围,所以未提出影响权益之质疑」,更证实了台南市政府再划设湿地阶段是黑箱作业

过去的赖市府以黑箱方式划设湿地,除了侵害人民财产权工作权与生存权之外,更违反了国际湿地公约的规范。在《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Ramsar Convention)在开宗明义就提到「人与环境之间有相互依存关系」之外,1990年拉萨尔公约也加入明智使用(wise use)原则,强调「明智的使用可以被视为湿地的保护和永续利用,以及湿地为人类和自然的利益提供的所有服务」,并且将居民参与和协助纳入公约的鼓励对象反观赖市府的黑箱作业不但破坏居民的人权,更是践踏拉萨尔公约的明智使用原则与住民参与精神!目前的台南市政府有必要纠正过去的错误!

三、湿地保育法左手打右手官方干预人民生活:湿地保育法对于居民传统生活的严重限制,按照湿地保育法第25条的条文,传统的捕捞、养殖鱼塭、生态旅游设施绿能太阳、兴建农舍工寮、甚至连治水的水利设施也要做环评,等于掐死当地居民代代传统以来的生活方式。所以在湿地保护法通过后,其他县市对于划设湿地保护区热心,但台南市却在赖清德担任市长期间透过黑箱作业、划设将近一万公顷的湿地保育区,对这种影响层面深远湿地划设,市府却选择隐瞒民众,这已不是行政怠惰几个字可以形容!此点审查法案的在地立委黄伟哲与时任市长的赖清德都难辞其咎。

黄伟哲与台南市政府都强调现行湿地保育法第21条条文,表示「只要符合渔业法及相关规定,既有养蚵、养殖、养蛤仔、捕鱼、捕鳗苗等,其现况使用都不受影响」,这和事实完全不符。已经有居民想在鱼塭旁兴建竹寮却被要求做环评,这都有公文书可以为证!

湿地保育法第21条有关「从来之现况使用」的认定与否,主管机关从未进行认定程序,也缺乏申诉机制,是否可以捕鱼或养殖都要靠市政府认定是否为「从来之现况使用」,等于政府侵害人民的生活权与工作权!

四、人民不要一个成天硬拗的市政府:面对人民的困境与被逼上街头,相关单位却只是一再重申过去的观点,等于是一台重复播放的录音机,无视人民苦难,令人遗憾!人民需要的不是一个成只会硬拗和罔顾事实的政府,而是一个可以关心人民生活、解决生活问题的政府!

苏焕智强调,他们仍然持续呼吁赖清德院长与黄伟哲委员,能够亲身倾听在地居民的声音,也希望台南市政府「过则勿惮改」,积极纠正错误,保障人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