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府反驳苏焕智批判的湿地保育政策

南市政府针对台南市长参选人苏焕智批判的「湿地天龙法害死北门渔民」提出反驳。(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市政府今天(20日)指出,前台南县长苏焕智有保育湿地的从政初衷,也于2007年12月20日参与湿地授证,但在《湿地法》实施之后,对于推动时程内容有所误解,以致于做出误导,希望苏焕智能秉持保有湿地保育的初衷。

市府说明如下:

一、台南县湿地是在苏任内划设:在苏前县长任内,内政部于95年公告(划定国家重要湿地作业推荐须知)及96年完成全国75处国家重要湿地评选作业,96年12月20日苏前县长亲自参加其授证,隔年1月11日核发国家重要湿地证书,时台南县湿地面积达11877公顷,苏前县长无反对意见出现。

二、合并后市府争取湿地面积减少了1500公顷:内政部于104年公告的台南市湿地,在排除私有地,聚落及海埔新生地后,面积减为10331公顷(减少1546公顷)。而且大部分在公有地,私有地仅占少数,在北门将军及七股区仅约为78.4公顷(大部分在河川水区、极少部分为盐滩地)。此与数百公顷私有地被列为湿地,显系有误

三、既有农渔产业不受影响:湿地保育法强调明智利用农业渔业盐业均可从来之现况使用;现有专业渔业权、区划渔业权、东渔塭及牡蛎养殖区等,其养蚵、养殖、养蛤仔、捕鱼、捕鳗苗等现况使用,也都不受影响,也不会影响渔民生计。造成渔民不能养殖和捕鱼的说词,恐造成误导,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四、环保生态旅游是世界潮流:台南市(县)政治理有其延续性,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属政府必要职责,苏前县长任内已划设的湿地,因湿地有利于生物及生态多样性,对生态旅游具积极正向,台南市政府因而从106年起即积极推动湿地生态旅游,并获得民众广大回响,一推出在很短时间内就额满,显示生态旅游市场广大,有利地方发展,期待在各界携手共同打拚下,再促地方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