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大附农不盖第二办公大楼应还地于民 都发局:重新定位整合行政园区

台湾大道惠中路口原兴大附农校地,市议员李中等请命,如不兴建台中市政府第二办公大楼,应尽速变更地目还地于民。(陈世宗摄)

台湾大道与惠中路口原兴大附农校地,市府变更为机关用地;原规画兴建市府第二办公大楼,短期先作为停车场使用;市议员李中、陈淑华等8日质询说,市府若要盖二办就尽速征收剩余私有地,如不盖就解编还地于民。市府都发局强调,后续将重新定位并整合建构完整行政园区

李中指出,林前市长任内变更兴大附农用地为机关用地,当时遭到学校老师学生毕业校友强烈反弹;风头稍缓后,当时都发局偷偷摸摸变更用地计划

卢市长应在发现此恶劣行径后,将校地还给兴大附农而非将错就错,将该位置开发为停车场这是不公义的。

陈淑华说,该文高17部分用地变更的机关用地,明年交通局编列1273万元要推平整地成停车场!让人质疑市府不盖第二办公大楼?目前该地仍有民间私人土地,市府规划停车场只面临惠中路,台湾大道、文中路侧是私人土地,出入口只能在惠中路,如不盖就解编还地于民。

都发局表示,文高17用地因区位条件良好,紧邻台湾大道市政大楼,为提升整体行政效能公有土地最大利用效益,经协商透过合作开发方式,将部分文高17用地变更为机关用地,供兴建市政大楼第二办公大楼使用;经市府2018年10月17日公告变更为机关用地,变更面积为2.05公顷。

都发局强调,市府原规划第二办公大楼,因潭子新警察大楼已进驻使用,原警察局大楼于今年7月改为文心第二市政大楼,供环保局及都发局使用;文高17考量地区停车需求短期规划停车场,满足西屯地区停车做阶段性利用,后续配合捷运路网进行整体规划,重新定位整合建构完整行政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