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制禽流感疫苗给养鸭大户 嘉大2教授交保!

检警查扣王姓业者等人弃置的疫苗。(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地检署检察官侦办养鸭大户,输入禽流感疫苗(动物禁药),违反动物用药品管理法案件,对王姓业者、李姓偷渡疫苗等2人提起公诉。检警对疫苗来源进一步追查发现,王守育不仅走私疫苗,也向嘉义大学兽医学系副教授鸿志助理教授张文兴购买未经核可的疫苗,目前南检仍持续侦查中。

台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柯怡伶指出,台南地检署于106年7月接获行政院农委会告发养鸭王姓及李姓大户,涉嫌利用空运托运方式,自大陆地区进口非法禽流感疫苗,于106年6月底日在金门尚义机场,欲以高粱酒包装禽流感疫苗输入台湾而闯关失败之事实,即指派陈竹君检察官,指挥台南市刑警大队积极追查疫苗来源。

检警先查获王姓业者之疫苗来自李姓涉案人,再查获李姓涉案人之疫苗源自于某国立大学郭姓副教授张姓助理教授等人,先后发动3次搜索,共20个地点,传讯22人,其中3人羁押禁见,2人具保;金门地检署亦将入禽流感疫苗案件移转至南检侦办。

南检指出,本案于金门尚义机场查扣李姓被告闯关失败之疫苗209瓶后,马上金门地检署检察官席时英,指挥海巡署中部地区巡防局金门机动查缉队,持法院搜索票于金门机场李姓被告住处,扣得禽流感疫苗标签及空瓶、金门高粱酒空瓶18瓶及包装纸箱、工具等物

▲检警在王姓业者住处查扣的疫苗。(图/记者林悦翻摄)

台南地检署陈竹君检察官则就李姓被告疫苗来源,先于106年8月2日指挥台南市警刑事警大队等,持法院搜索票在台南、云林屏东之王姓业者住所及养鸭场等8个处所同步执行搜索,扣得水禽氏杆菌等疫苗73瓶、小鸭出货单等物;并在屏东县万丹堤防路等处,查扣王姓业者弃置之非法疫苗42瓶,重约140公斤。经传唤王、李等8人到案接受调查, 王、李经检察官讯问后,认为2人涉犯动物用药品管理法之输入、运送动物用禁药等罪嫌重大,有灭证之事实及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经法官裁准李、王2人羁押禁见。

再持续追查后,发现王姓业者除自大陆地区输入非法疫苗外,另向一名李姓涉案人购买非法疫苗,检察官即指挥台南市刑大于106年10月27日前往李姓涉案人之住所及其位于嘉义之养鸭场搜索,扣得非法疫苗88瓶等物。经检察官讯问后,认李姓涉案人涉犯动物用药品管理法制造、贩卖、转让动物用伪药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并由法官裁准羁押禁见。

检方认为王姓业者,在台南市后壁区、屏东县东港镇、潮州镇等处经营畜牧场养殖鸭只,为降低鸭只死亡率以牟取利益,于民国106年3、4月间,自大陆地区购买之禽流感等疫苗,由李姓被告于106年5月、6月间,透过渔船走私及小三通夹带私运之方式,分2次自大陆地区,非法输入含有禽流感等抗体及成分之疫苗进入金门,总计重量高达723公斤。李嫌再将上开疫苗分装至高粱酒瓶后,利用航空货运之方式,分5次运送(共595公斤重)至台湾高雄小港机场予王姓业者收受。

106年6月23日李姓被告再度持伪装成金门高粱酒之疫苗至金门尚义机场货运站,欲以空运方式运送至高雄小港机场,因高粱酒瓶不慎摔落破裂而当场查获,扣得244公斤之禽流感、水禽雷氏杆菌等疫苗。

▲检警查扣王姓业者等人弃置的疫苗。(图/记者林悦翻摄)

王姓业者知悉李嫌遭查获后,将部分疫苗丢弃,部分藏放于云林、屏东江姓、胡姓友人(均另案侦办中)住处。经南检检察官指挥司法警察于王姓业者公司、畜牧场、住处等处执行搜索,扣得收帐明细、出货单、注射器、水禽雷氏杆菌等疫苗73瓶;再于屏东县堤防路旁草丛堆,扣得胡姓友人弃置之禽流感等非法疫苗42瓶。

检警调查发现李姓涉案人之疫苗系付费由某国立大学教授制造,于106年11月22日前往该大学郭姓副教授、张姓助理教授办公室、实验室及住处搜索,并传唤郭、张等8人到案说明。

检方说,按动物用药品之制造,应经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检验登记,核准发给许可证后,始得制造;学术研究机构试制动物用药品之样品,亦应经核准,才得免申请检验登记及核发动物用药品许可证。经讯问后,认郭、张未经核准而制造、贩卖疫苗(动物用药品或样品),均属动物用伪药,郭姓副教授具保新台币20万元;张姓助理教授认有串证之虞,经向法院声请羁押未获准,由法官裁定具保新台币30万元。王、李2业者经侦查终结,于106年11月29日提起公诉;李、郭、张等3人仍持续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