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大陆禽流感疫苗供养鹅场用 自用+转卖...每桶立赚4万元

记者蔡佩旻、唐咏絮/云林报导

海巡署侦防分署云林查缉队指出,李男以4万元贩售吴男大陆非法输入的禽流感疫苗,吴再以每桶5万元供云林县内养鹅场施打,江男再以高价8万元层层转卖,查缉吴男等6人,现场查扣10大桶(每桶5000CC)疫苗、散装29瓶及帐册等相关物证,带回被告证人14 人,全案依「动物药用管理法」移送云林地检署侦办。

走私大陆地区禽流感疫苗供养鹅场使用。(图/海巡署云林查缉队提供,以下同)

检方指出,其中被告6人分涉犯动物用药品管理法第33条第1项输入动物用禁药同法第 35 条第 1 项贩卖动物用禁药罪嫌。其中苏姓主嫌经检察官讯问后,认有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其余被告分别以10 万元至 5 万元不等之金额交保候传

专案小组调查发现,苏男、李男自2019年5月间起,透过不明管道至大陆地区输入禽流感疫苗,再以每桶2.8万元,贩售给李男,李男再以每桶4万元贩售给吴男。

李男、吴男除将禽流感疫苗使用于自己鹅场外,吴男再赚取价差,以每桶5万元贩售给江男及其他鹅场饲主,江男亦以每桶8万元贩售,以此层层转卖方式,将非法禽流感疫苗施打在鹅只体内违法疫苗未经检验,如病毒未杀灭成功,恐施打无效,甚至传播疫病

因此,云林查缉队为避免病毒变异,造成疫情失控,切勿使用来路不明之疫苗,于2011年5月26日、28日,在云林及嘉义等多处地区,查扣非法禽流感疫苗10桶(每桶5000CC)、29瓶(每瓶250CC~2000CC)、帐册、行动电话等相关物证及缉获吴姓等6名犯案国人,全案依「动物药用管理法」移送云林地检署侦处。

云林查缉队呼吁,走私禽流感疫苗品质参差不齐,真伪难辨,且无第三方认证机构政府单位查核,如因灭毒不完全,反而容易散播禽流感,造成家禽产业公共卫生危害,因此国内现行禁打禽流感疫苗,各禽类饲主应遵守相关规范,避免类似SARS、新冠肺炎等跨物种病毒传播发生,全案刻正持续追查输入来源,以杜绝类案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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