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机械职灾 人为不当操作占8成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委会9日表示,针对危险性机械请代检机构进行调查,发现近3年统计资料显示,发生25件与危险性机械设备相关职业灾害中,属人为不当操作为20件占80%、违规使用有5件占20%。

劳委会表示,依劳工安全卫生法第8条规定,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具有危险性之机械或设备,非经检查机构或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的代行检查机构检查合格,不得使用,其中危险性机械是指固定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人字臂起重杆、升降机吊笼等。

而危险性设备是指锅炉、第一种压力容器高压气体特定设备、高压气体容器,属事业单位生产施工不可或缺之机具设备,查国内事业单位目前设置有约11万余座危险性机械及设备。

劳委会表示,对曾接受代检机构检查之业者,实施问卷寄送及电访等,就「专业程度」、「服务态度」、「效益」、「行政效率」、「清廉操守」等面向进行调查,101年度结果平均有高达9成5以上持正面评价,整体而言获业者之认同与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