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大陆禽流感疫苗「家中抄出巨量家禽血清」 4人起诉求处重刑

▲▼检警会同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查获走私疫苗 。(图/屏东县政府提供)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地检署指挥刑事局、屏东县及云林县警方会同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等单位追查,查获薛、郎两男及林女、蔡女4人,涉嫌违反动物用药品管理法罪嫌,全案调查证据完毕,侦查终结,日前依法提起公诉。

屏东地检署于112年底接获情资,指出有业者涉嫌自大陆地区走私非法禽流感疫苗,乃指派陈昱璇检察官指挥刑事局、屏东县刑大、里警港分局、云林县刑大、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等机关单位组成专案小组共同侦办。

经专案小组严密搜证、确认违法输入及贩卖网络后,分别于今年1月及3月对薛男等人住家执行搜索,查获疑似禽流感疫苗445瓶、疑似家禽血清60瓶、非法疫苗60瓶及施打工具等证物,即时阻绝上开非法疫苗流入市面;惟薛男于3月27日经检察官讯问后,认为其涉嫌违反动物用药品管理法第33条第1项之制造动物用禁药及第35条 第1项之贩卖动物用禁药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证人及共犯、湮灭证据之虞,向屏东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期间法院裁定准予延长羁押。

经查,薛等人知悉其客户之养殖场有使用禽流感疫苗之需求,自112年3月起至同年5月止,由薛男、林女向郎男购买数量不详之禽流感疫苗后,存放在屏东县住处内。薛等人后来向李男(通缉中)购买价格更低的禽流感疫苗,自113年1月23日前某日,至某屠宰场购买血清,在上址住处,将之分离出血块,并添加鸭肝精、抗生素、葡萄糖等物,擅自制造含有活菌、用于注射动物增加抵抗力之动物用药品。再于不详时间,将上开血清施打于不详养殖场。

屏东地检署表示,此等非法制造及贩卖动物用伪禁药品之犯罪行为,已严重戕害牲畜及食用者健康,危害甚钜,且事实上直接影响食用民众之健康,故建请法院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