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男私购禽流感疫苗赚240万!2千瓶疑流入市面 检调扩大追查
▲云林李姓男子,涉嫌从大陆私购逾3400瓶禽流感疫苗粗估可获利240万,检警搜索扣得禽流感疫苗共1119瓶,不排除已流入市面。(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记者蔡佩旻/云林报导
云林县一名从事物流业的李姓男子,涉嫌从大陆私购逾3400瓶禽流感疫苗,粗估可获利240万,云林地检署搜证完备,3月中协请农业部动植物防检署及云林县动植物防疫所等单位,前往搜索,扣得禽流感疫苗共1119瓶,不排除已流入市面,云林县动植物防疫所呼吁禽场业者切勿使用来历不明药品。
云林县动植物防疫所于3月14日配合云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是程慧晶指挥侦办与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海洋委员会海巡署侦防分署彰化查缉队及嘉义县家畜疾病防治所等单位共同查缉动物用禁药,分别于嘉义县货物站、涉嫌人本县居住所进行搜索,查扣疑似违法输入之禽流感疫苗及水禽小病毒抗体等动物用禁药共计1119瓶,不排除部分疫苗已流入市面,全案由云林地方检察署持续扩大侦办中。
防疫所所长廖培志表示,此次非法禽流感疫苗及水禽小病毒抗体疫苗的动物禁药查获,对保障动物用药安全、维护畜禽健康及强化防疫具有重要意义;使用禽流感疫苗无法有效控制禽流感疫情,重要的是透过禽场生物安全硬体设施升级和禽场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操作来防范禽流感疫情发生;防疫所将持续加强对违法制造、输入及贩卖非法动物用药品之查缉,以杜绝不法行为。 依「动物用药品管理法」规定「制造或输入动物用伪药或禁药,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450万元以下罚金」;「贩卖动物用伪药或禁药,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畜禽水产养殖业者使用动物用伪药或禁药,处6万元~30万元罚锾,1年内再犯者处50万元~250万元罚锾」。
防疫所呼吁业者切勿贪图私利而触法受罚,同时也请畜禽水产养殖业者使用合法动物用药品,避免使用来历不明及未经核准药品,以免触法受罚。民众如发现有非法动物用药品相关可疑情形,可致电防检署检举专线0800-039131,协助防疫单位及时发现问题以采取行动,凡经检举而破获者,检举人最高可获颁奖金20万元。
▲李男涉嫌从大陆私购逾3400瓶禽流感疫苗,粗估可获利240万。(图/记者蔡佩旻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