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老司机行贿监理所长 写信求驾照「给我通过」

陈男去年6月间寄信至给台北区监理所,并在信件夹放1万元,要求所长让他通过职业驾驶执照审查。(蔡雯如摄)

新北市一位陈姓男子因年满70岁,依法规规定无法取得职业驾照,遂出奇招,写信给台北区监理所长、驾驶人管理科长,要求对方收下1万元现金,并在信中写到「请给我通过」,未料所长收信后察觉有异,将信件、信件移交政风室,事后陈男被警方法办,新北地检署今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起诉。

由于交通安全法规指出,年满68岁小型车职业驾驶人仅可以每年加注方式延长期限,直至70岁为止,意即年满70岁不可再拥有小型车职业驾照;陈男去年3月将满70岁,因为想继续当计程车司机,用计程车行名义建请将驾驶人年龄延至75岁,但因为与交通规则不符,台北区监理所去年5月间便向陈男说明。

未料,陈男误以为监理所刁难他,便在去年6月间将含有1万元的信封寄给台北区监理所王姓所长,内文写道「端午节快到了,请收起来」、「我去审查职照,请给我通过」,王男发现信件有异,通报政风室,而陈男事后也自行领回贿款,不过检方侦结后仍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将陈男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