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老死囚拚生机 写信给大法官

宪法法庭就死刑是否合宪23日进行言词辩论,大法官陈忠五(左起)、杨惠钦、谢铭洋、詹森林、张琼文、许宗力、许志雄、黄瑞明、黄昭元、吕太郎、蔡宗珍、朱富美出席。(杜宜谙摄)

死囚王信福写信表示,「死刑的案件是不是要很慎重?是否为求其生不可得?为什么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一句话这么草率地判死刑?」(翻拍司法院官网)

宪法法庭昨进行死刑辩论,攸关37死囚是否可「逃死」,引发全国关注;涉杀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透过律师写信给大法官「希望争得死刑违宪的判决、求一线生机」,但法务部检察司副司长简美慧在法庭上直言「死刑是让被告为自己犯下的罪刑负责」。

72岁王信福因涉枪杀2员警在2011年判死定谳,至今未执行枪决,是目前台湾最老死囚;他在宪法法庭开庭前,写信给律师向大法官转达他的心声「要剥夺一个人的生命,难道不再需要听其辩解了吗?」

王信福信中指出「明明不是事实的事却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愿大律师们能在法庭上争得死刑违宪之诉求」,希望 「求得一线生机,再力争之余地,换得洗刷污名的机会」

王信福的律师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许被害人报复,宪法也不该允许政府「以应报之名,行报复之实」,不要将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赔偿」;法官认为该死就判死,量刑时一再使用「人神共愤」、「令人发指」等字词,这种缺乏客观的情绪语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证明。

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代表、监委高涌诚指出,人权保障在于生命存在,现存的死刑制度以剥夺人民生命为刑罚制裁,侵害基本权的核心及本质,与法治国家保障人权目的及国际人权公约相悖。

但代表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发言的律师陈淑贞表示,高达96.7%被害人家属反对废除死刑,请宪法法庭不能够忽视,而且目前死刑制度仍存在,就应该执行死刑,否则犯罪被害人的人权要如何获得保障,死刑制度是合宪的,不应废除。

陈淑贞律师在法庭外接受采访时说,台南杀警案的家属认为,废死根本是「沽名钓誉、政治操作」。欧盟自从2003年废死后,就有人开始在台湾大力主张废死,但主张废死比例历经这么多年依然没增高,反对废死声浪依然存在,甚至比例还居高不下。

王信福不但写信给大法官、想藉释宪程序「逃死」外,另监委王美玉、高涌诚今年3月也吁请法务部对王信福案研议提起非常上诉及再审。最高检察署昨表示,最高检已于今年3月22日分案,正由检察官依法研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