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食安加码 罚锾7成发检举奖金

中市政府首创经查违反食安法属实核发奖金外,还视贡献度加发10万至400万元的吹哨奖金。(台中市政府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中央今年元旦起开放莱猪进口,台中市政府坚决拒绝莱猪,更修正「台中市检举重大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案件奖励办法适用范围民众未来检举该类案件,经卫生局查获属实并裁罚确定,可按照实收罚锾金额核发7成奖金。18日获台中议会法规委员会审议通过,鼓励市民共同把关食安。

台中市卫生局长曾梓展指出,莱克多巴胺或其他乙型受体素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风险,且国人膳食习惯猪肉及其相关产制品为主,消费量大;若猪肉类食品含有乙型受体素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造成的危害将较其他种类肉品广泛。

卫生局副局长邱惠慈表示,为鼓励全民共同监督食安,市府将「猪肉及其相关产制品残留莱克多巴胺或其他乙型受体素致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5款或第4项规定者」,列为重大食安案件。

民众只要具名提供案件具体情资,经卫生局受理后依法严查,如经查证有检出超过中央容许量者,依《食安法》第44条第1项规定处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并依同法第52条规定没入销毁;将按实收罚锾金额的70%发给检举奖金。

邱惠慈强调,检举人除有奖金外,另得检视检举人贡献程度加发10万至400万元「吹哨奖金」;扩大市民参与、监督不法业者与市府严查,共同维护百姓食安。

卫生局认为,「台中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部分条文被中央宣告无效,中央此举无异打脸市议会、市府及全体市民。市府除持续加强稽查严格把关外,修正重大食安事件检举条例,以遏止不法业者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