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闵案纠正台大 监委呛:长期不依法行政、不足表率
监委张武修、高涌诚调查台大校长遴选案争议告一段落,并在16日送教育文化委员会通过纠正教育部与台湾大学,两人随后召开记者会。纠正案文共提出五点纠正意见,指出台大身为国内高等教育龙头,却长期不依法行政,仅18.46%之专任教师依规定于学校核准后,始就任兼职职务,低于其他国立大专校院的31.91%。
张武修与高涌诚共同召开记者会,张武修指出,查台大校长遴选案非常沉重,各界议论非常多,包括校园内、外,海、内外都有争论,因此这案子要做最好的调查处置,他也认为大学应该要自主,老师得好好发挥,但也不希望有老师们踩到红线,他还说,台大是亚洲最好的大学之一,应该要有领导者风范,希望做出最好的风范。
张武修、高涌诚纠正台大与教育部,案文提出八点意见,其中含五点纠正意见,第一个就是批评台大身为国内高等教育龙头,却长期不依法行政,仅18.46%之专任教师依规定于学校核准后,始就任兼职职务,相较于国立大专校院专任教师兼职者约有31.91%符合规定之平均数据,显然不足为各校表率。
另外,监委也批评台大办理本次校长遴选,于利益回避之「资讯揭露」上,确有令人诟病之处,还说以台大校长动见观瞻之崇高地位,其遴选过程受各界严格检视亦非不可预见,要求教育部及台大均允应以本案为鉴,确实检讨现行法规或行政作为有何不足并研处改善方案,杜绝类此争议再次发生。
教育部则遭责难长期未能有效督促、辅导各国立大专校院落实「公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兼职处理原则」第8点规定,核有怠失,原先为配合行政院「促进产学合作」之国家整体发展政策,放宽专科以上学校教师兼职费之支给个数及支给上限之限制,或有其必要,但监委指出,全然不设限之结果,致实务上多有出现教师之业外兼职报酬高于其教师本职薪俸数倍之情事,核有违失,并要求教育部亦应通盘了解各公立学校有无遵守「军公教人员兼职费支给要点」。
另外,针对现行国立大学校长遴选之相关规定,监委也认为规范密度尚有不足,业衍生实务多起国立大学遴选争议,且配套之制度设计不当,难以确保遴选机制发挥举荐良才之制度目的,甚至造成遴选像选举、当选人集中在某些特定类科等偏误现象。
监委也指出,教育部与遴委会对「适法性」认定意见相左时,究应如何处置欠缺明确规范等问题,均核有违失,要求教育部允应就此通盘检讨,研谋改善。
监委指出,半年多来的调查,陆续约谈教育部次长林腾蛟、姚立德、法务部次长蔡碧仲、金管会证期局长王咏心、台大林姓主任秘书、陈副研发长、人事室黄主任,及相关业务主管人员;另外,也匿名询问台大校务会议代表一名、遴选委员两名、校长候选人三名。
而根据监察法第24条规定,监察院提出纠正案后,将移送行政院或有关部会,促其注意改善,而依同法第25条及施行细则第20条规定,行政院或有关部会接到纠正案后,应即为适当之改善与处置,并应以书面答复监察院;如逾2个月仍未将改善与处置之事实答复监察院时,监察院得经有关委员会之决议,以书面质问或通知其主管人员到院质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