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违法吸金监委出手了!纠正金管会「消极不作为」
im.B非法吸金案引发轩然大波,监委今指出,早在该案发生前,国际上就有许多P2P诈欺案例,但P2P平台至今未厘清权责主管机关,质疑「政府消极不作为」,因此纠正金管会,并促请行政院确实评估改善相关缺失。(报系资料照片)
引发轩然大波的im.B非法吸金案,一审判决近日出炉。监察院今指出,im.B平台爆出负责人卷款逃跑,涉诈金额恐高达数十亿元,但P2P平台至今未厘清权责主管机关,而早在该案发生前,国际上就有许多P2P诈欺案例,监委质疑「政府消极不作为」,因此纠正金管会,并促请行政院确实评估改善相关缺失。
监委蔡崇义、赖鼎铭表示,im.B诈欺案发生前,管会鼓励银行与P2P平台业者合作,促成P2P平台健全发展,但政府却未有强力监管作为,金管会虽已同意备查「银行与网路借贷平台业者建立业务关系审查实务参考做法」,但该案爆发后,金管会也宣称,5家合作银行自行查核回报,并未违反参考作法。
不过,金管会实地查核后,却发现竟有4家银行并未落实参考做法要求,足见该会轻忽银行对相关规定的遵行程度,核有明显怠失会。
监委指出,国际间P2P借贷产业早已发生倒闭事件,主要国家已陆续检讨或订定对P2P平台之监理规范,金管会评估不予金融监理,但发生争议时,舆论可能苛责政府怠惰、失职,且中央银行研析报告也建议采适度监理。
除了金管会未规范监理制度外,行政院在im.B诈欺案爆发后,虽曾召集金管会等5部会商讨因应对策,并有「目前各国做法大都由金融监理单位监管」看法,却仅作成「由金管会统筹担任窗口,研提管理计划」结论,相关管理作业仍分由不同机关办理,并未解决P2P借贷平台的监管问题。
监委表示,2018年我国境外P2P已开始发生大规模倒帐,境内业者为建立自律机制,隔年就成立公会,向经济部递件申请增列「平台借贷商业」团体业别,但因外界反对搁置,直至im.B诈欺案爆发,行政院才指示金管会2023年研提管理计划,首要目标是协助业者成立公会,以达不订定专法或高度监理前提下强化平台业者自律,但截至今年4月仍未协助完成。
监委也发现,2018年第1季至去年第4季止,仅有6家银行与7家P2P借贷业者,曾有「银行与P2P业者合作自律规范」的业务合作关系,且至去年第四季仍维持合作关系者,仅有2家银行与2家P2P业者,足见不指定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希望鼓励银行与P2P台台业者合作,降低风险,显然不符预期。
监委强调,im.B诈欺案发生前,国际上已有众多P2P诈欺案例,但政府消极不作为,导致民众重大财物损失,政府应该记起教训,谋求改善作法;至于媒体指涉与im.B平台诈欺案主嫌往来的官员,也要求法务部侦办完成后,将涉有违法之事证函报监院,做进一步究责,但民代是否涉案部分,非属监委调查权行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