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觉得很羞耻!」 马英九呛监委违法弹劾管中闵

▲前总统马英九监委呛声。(资料照/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监察院15日通过弹劾甫上任的台大校长管中闵,认为他过去在任职学校主管行政院政务委员期间违法兼职,案子转送公惩调查惩戒。对此,前总统马英九16日不满表示,弹劾案是违法的,也很怀疑公惩会会否接受此案,因为依据的法理不存在,写稿不算兼职是赚外快。对于主持人追问怎么看台大校长被一直卡,马英九则说「我们觉得很羞耻、不敢想像」。

管中闵15日遭以7比4比数通过弹劾,随后他澄清自己没有违法,但监委认知并不相同。监委陈师孟指出,管中闵以匿名方式媒体撰写社论「犯了一个大忌」,如若是具名撰写专栏代表的是「自己的立场」,但写社论是代表「媒体官方立场」,其中是不是有利害冲突关系,值得大家深思;监委蔡崇义也强调,管中闵为壹周刊撰稿,是「固定、经常、持续性」,确定构成兼职要素

马英九16日接受《飞碟早餐》专访被问到管中闵弹劾案,他直言弹劾案是违法的、有问题,写稿不算兼职,且大法官有解释,监委弹劾理由是硬坳,他很怀疑公惩会会否接受此案,因为依据的法理不存在,不算兼职是赚外快。

主持人追问怎么看台大校长被一直卡,马英九则说,怎么会这样对待全台湾最好的大学,「我们觉得很羞耻、不敢想像」,甚至台大校长遴选案都水落石出了,教育部主管机关都认为没问题了,监察委员狗尾续貂。依《公务员惩戒法》规定,惩戒处分共有9个层级情节由重至轻依序为免职(不能当校长)、撤职、剥夺或减少退休(职)金、休职、降级、减俸、罚款、记过及申诫;但若认为有违法行为,无惩戒必要、或无违法行为,则会判决不付惩戒,在依法分案后,必须于1年半内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