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改案三读!楼地板38990元、俸率55+2 上路时间未定

苏嘉全敲槌通过军人年改案。(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立法院20日处理攸关军人年改的《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修正草案,经过一整天的发言、表决,法案终于在晚间三读通过。在楼地板部份,军人为38990元,优于公教版本俸率计算方式为服役满20年就有55%的起支俸率,每多服役1年就增加2%;高阶将领的所得替代率仍维持在90%,士官则是95%。

18%优存部份,领月退所得(含18%优存)高于3万8990元者,分10年调降,18%本金由第1年归还,改为第11年归还;领一次退休金者,18%优惠存款利息新制实施首年降为12%,将分6年调降,每两年调降2%,第7年起降为6%。但每月退伍金与军人保险退伍给付合计低于楼地板38990元者,及因公、作战受伤、身心障碍或于军改新制实施前年满85岁以上的校级以下军士官,支领退休俸或赡养金人员,18%则不受影响。

在第34条的「私校条款」上,法案明定,领取退休俸及赡养金的退伍军人,就任或再任由政府捐助经费达20%成立的财团法人行政法人、政府转投资公司,以及私立大专院校「专任教师」等职务,薪资若超过公教年改楼地板的3万3140元,停止领受退休俸或赡养金。

条文也指出,军训教官在职期间涉校园性侵害案件,退伍后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者,应剥夺退除给与,已支领者应追缴。

▲立法院临时会拚三读军改案,朝野上演逐条表决大战。(图/记者屠惠刚摄)

第39条则规定,退休俸、赡养金及遗族所支领之遗属年金需依国家整体财政状况、人口与经济成长率、平均余命 、退抚基金准备率与其财务投资绩效及消费者物价指数「滚动式调整」。

另外,针对离婚配偶可请求退休俸的条文,修法后新增,军、士官的离婚配偶与该军、士官婚姻关系存续满2年者,离婚配偶得请求分配该军、士官1/2的退伍金或退休俸,但若是因身心障碍无工作能力,或在军士官退伍除役生效时已有婚姻关系存续且未再婚的配偶,不受支领年龄限制;遗属年金部份,军人退伍后结婚但亡故者,配偶须年满55岁、婚姻关系满10年且未再婚者,才可请领月退俸的1/2。

未来新制施行后,退辅会将分10年拨补1000亿元,限定以2年200亿元的方式挹注退抚基会行政院会同考试院建立年金制度监控机制,五年内检讨制度设计与财务永续发展,之后定期检讨。同时,法案也未比照公教人员年改案定为7月1日为实施日期,而是授权行政院订定实施日期。

至于时代力量党团提案,若退将赴敌对国家参加领导人庆典或活动,要剥夺退除给与,但民进党团及国民党团全反对,认为时力的版本不清不楚,没有一致的判断标准,根本难以施行。民进党团的附带决议则指出,应在刑法国家机密保护法国安法两岸人民条例等相关法律中通盘检讨,不只退将,包含政务官、卸任首长等也都要纳入规范。

根据国防部评估,军改后已退人员一毛未砍者占48.17%、砍1万元以下占20.21%、1至2万元占29.22%,三者合计即高达97.61%;砍除额度达5万元者仅6人,均为一级上将

▼国民党团拒为军改案背书。(图/国民党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