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苓/前瞻建设:非法借钱做非法建设
▲立法院三读通过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日后将以4年4,200亿元为一期,以特别预算编列,得以举债办理。(图/记者黄克翔摄)
「阿公,前瞻建设就是说政府8年要花8,800亿元的预算来做建设啦!」
「啊政府本来不是就有预算做建设,这个8年8千8又是怎么来的?」
「这是本来建设预算之外的特别预算,是追加的啦!」
「是哦?啊不过总统一任只有4年,她一来就要编8年的预算,那意思是下一任她稳上的啰?还是如果别人选上了,也要乖乖照她的计划去做建设?」
「所以立法院把它改成4年4,200亿元,有较合理啦!」
「啊不过政府不是说都没有钱了吗?连公教人员的退休基金要破产了都救不起,怎么还有钱追加建设?」
「所以这个前瞻计划不受《预算法》第23条的规定,也就是说,不管政府原来说要拿多预算做多少建设,但这些追加的没关系,想做就可以做啦!」
「所以它又不受《公共债务法》第5条第7项的规定,可以发公债借钱来做,而且不受法律限制,可以说是爱借多少就多少啦!」
「哇!这么厉害,想做就能做、爱借钱就能借(注),实在太方便了,那要不要好好说一下这些钱要来做什么?」
「呃……要等条例在立法院通过了才能说,官员才会来解释什么轨道建设花多少、绿能建设花多少……」
「也就是像孙子跟我要钱,钱先拿去了才跟我说要买什么、用什么,我就算不赞成,钱也已经在他口袋里了。」
「对!反正他钱也不会还你,最多换个用途而已。」
「那这样不顾预算总额的做,违法;超过公债上限的做,违法。政府可以带头违这个法哦?」
「阿公你真内行!但是人家有说是『特别条例』,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所以你说的违法不成立啦!」
「哦,不过这么大的钱坑挖下去真的有一点担心,会不会又做出一堆蚊子建设出来,好在只有4年……」
「阿公你错了,不是4年,是4年后还可以再延4年,再4年后还可以再延4年,也就是说,这条法律让政府(不管哪一党执政)每4年都可以开一张『钱坑支票』,借钱建设就对了!」
「不好也没办法了,大家只想到建设,都没想到钱从哪里来。非法借钱做非法建设,这就是前瞻建设的真面目啦!」
※注:中央总预算及特别预算每年举债额度,不得超过其总预算岁出总额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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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苓(王裕仁),台湾大学中文系毕业,现为自由作家、雪霸国家公园解说员。新着《热爱大自然/草木禽兽性生活》出版中。个人脸书专页:苦苓(王裕仁)。以上为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