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三读!共谍案最重罚1亿 退休军公教没收终身俸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立法院17日起召开临时会,首日就通过《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将公投与大选脱钩。立法院19日继续召开会议,通过《国家安全法》修法,未来为大陆地区发展共谍组织者刑度最重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5000万至1亿元罚金。退休军公教人员若被判定为共谍,剥夺其全部终身月退俸,已领者违法之日起追缴之。

为强化国安防线,立法院本会期已三读通过「国安三法」。其中,《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明定两岸协商签署政治协议,应经国会双审议及人民公投。《国家机密保护法》修正,若向中国外国境外敌对势力泄密者,最高可处有期徒刑15年以下之重刑。《刑法》修正则将共谍纳入外患罪规范,若泄密予中国等敌国,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战时泄密最重可处死刑

为了再加强共谍防范,立法院临时会19日再度通过《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修法重点为提高「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罪刑责。发展组织的定义包含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等。

为大陆地区发展共谍组织者,从过去的5年以下,大幅调高为刑度加重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5000万至1亿元罚金。为大陆地区以外之境外敌对势力发展组织者,刑度提高为3-10年有期徒刑,得并科3000万元以下之罚金。发展组织之资金财产得以没收。

对于现职或已退的公务人员(军、公职人员、含国营事业),担任共谍经判刑确定后,丧失其请领退休给与之权利,已支领者,应以实行犯罪时开始追缴。

此外,因应资讯时代来临,国安的威胁不只限于实体,结合当前「第五领域领土领海领空太空网际领域的主权观念及资通讯安全威胁顾虑,修法增订「国家安全之维护,应及于中华民国领域内网际空间及其实体空间」,确定将网路共谍纳入法律规范。

▲立法院会三读通过《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图/记者屠惠刚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