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金侦结/何寿川遭求刑12年 三宝李俊杰遭通缉 

记者林裕丰杨佩琪台北报导

永丰违法放贷案,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永丰金前董事长何寿川被依违反《金融控股公司法》收受客户不当利益、特别背信、《证交法》特别背信罪、财报不实、湮灭与变造证据,以及《刑法伪造文书、背信等6大罪提起公诉,求刑12年。

而至今仍未返台的三宝集团负责人李俊杰、元太科技前董事长刘思诚均被依违反《金融控股公司法》、《证券交易法》遭到通缉。另外有关永丰余生股分有限公司疑有违法增资部分另案侦办。令人讶异的是,连何寿川的律师都遭牵连,被认为有违反律师伦理规范,另行分案办理

检方认为,何寿川贪图私利,勾结李俊杰挪用公司资金作为上海1788大楼投资款项,收取GC公司放贷款利益。若投资失败,损失将由社会大众承担。同时将公开上市上柜公司资产,充作私人金库,欺瞒永丰金董事会全体股东,违法放贷三宝集团J&R公司最高曾高达1.77亿美金,将资金风险转嫁社会大众。

又何寿川至今全盘否认犯行,甚至在羁押期间,不断透过律师传话,指示对外放出「政治操作」说词,混淆视听,影响司法公正,显见犯后毫无悔意,因此求从重量刑12年,并科罚金3亿6000万元,没收不法所得1200万美金。

▲台北地检署召开记者会,永丰金前董事长何寿川遭起诉,求刑12年。(图/记者杨佩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