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撂ABC骗女进饭店 强迫朗读再性侵重判8年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拥有硕士学历陈姓男子英文向一名女子搭讪,趁带至饭店强推女子进客房内,逼迫朗读书籍还性侵,开庭陈男反控对方援交要求加价10万元,又嫌对方太丑激不起他的性欲法院二审维持一审认定,判他8年徒刑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拥有硕士学历,担任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民国101年间在台中以英文向一名女子搭讪,佯称自己来自美国,要求女子协助他将外套送到某名牌专柜修改,双方留下连络电话

事后陈男约女子见面,趁带她到饭店房间门口时,强推女子入房,压制强吻侵犯,并以「kill you」等语威胁女子停止呼救,甚至要求取书朗读,持剪刀恐吓强制性侵。女子负伤乘隙逃出,透过电话向友人求助,经饭店警卫协助脱困报警

陈男否认强制性侵,先指控女子援交完后,要求他加价10万元未果因此提告,后又改称女子长得太丑,激不起他性欲;另再辩称两人是一夜情,他因兴奋过度,不慎造成女子瘀青、擦伤。法院一审时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陈男徒刑8年,陈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判处驳回,维持一审判决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