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惹议 前都发局长批求利于民

北市明伦社宅上月底招租,将在9日下午5时截止,争议不断的44坪3房型,因每月租金高达4万500元引发批评声浪。(张铠乙摄)

台北市明伦社会住宅3房型格局44坪,因月租超过4万元惹议,前北市都发局长林洲民痛批,市府公布的社宅租金计价公式已是「求利于民」,强烈建议市府应该公开说明计算基准,并调降租金。

他指出,根据媒体报导,都发局今年10月对议会报审的社宅租金,远低于市府11月对外公布租金,「新计价公式」已是求利于民了,相当不可取,另外新计价公式过去从未使用过,强烈建议市府公开说明计算基准。

林洲民认为,社宅是依《住宅法》旨义兴建,属社会福利,社宅租金可以比照「包租代管」、「大众捷运系统」、「艺文场所」等,但不应以民间企业「自偿」来作同样诉求。

此外,林洲民对于市府多次引用「机会成本」说明社宅,他觉得不是很恰当。他表示,社宅不是施舍形式施惠于民而是义务,千万别说本来大可以把这块地拿去兴建商场,但是现在拿来盖社宅就必须自偿、拿回成本,呼吁市府对于社宅租金宜低、不宜高。

都发局回应,建物完工招租公告的租金,以兴建、55年期营运及长期修缮、税赋成本,依《住宅法》斟酌承租者所得状况、负担能力及周边市场行情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