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机关额满 内政部先成立「新住民权益保障筹备处」

▲内政部长刘世芳主持部务会报后记者会。(图/内政部提供)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新住民基本法》,明定内政部应设置新住民事务专责中央三级行政机关,统筹规划相关事宜。对此,移民署长钟景琨18日在部务会报后受访表示,依《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规范,三级机关已经额满,部长刘世芳指示先成立「新住民权益保障筹备处」,后续会进行规划研议。

依立法院通过的《新住民基本法》,要成立三级机关?移民署长钟景琨指出,成立三级机关有一定作业程序,至于是否为「署」,依《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内,三级机关已经额满,现阶段会以筹备处的方式来推动。

钟景琨说,包括寻觅厅舍、法制作业、调整组织员额等规划事项,现阶段部长已经指示先行成立「新住民权益保障筹备处」,后续会来规划,后续还要跟人事总处和主计总处等相关机关来研议,所以还需要一点时间。

而《新住民基本法》扩大新住民定义,目前国家人口老化严重,之后希望移民家庭可以在台湾长久居住,目标是取得身分证?还是有助于以后人口扩充?内政部长刘世芳说,「都有」。

刘世芳说明,目前在台湾的新住民大部分是因为婚姻关系,希望他们融入台湾的生活,也取得中华民国国民身份。在取得国民身份之前,语言适应、生活适应方面会协助他们,会编列更多经费协助。

至于投资移民与技术移民方面,刘世芳说,包括未来揽才,譬如来台湾的留学生和移工,经过劳动部、教育部的协助与教育,从蓝领变白领,也可以纳入新住民权益保障法,等到一定时间可以取得永久居留证,有朝这方面迈进。

刘世芳强调,法律通过就会进行,未来如果有「署」的话,必须要由行政院通过,但现在「署」名额已经满了。刘说,筹备处不是只针对公务员,还是要编列经费,再加上移民署内本来就有新住民产业发展基金,每年3亿,会用基金滚动照顾已经在台湾、未来要来台湾的新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