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三級機關護新住民權益 內政部:「署」已額滿先設籌備處

内政部今天举行部务会报后记者会。图/内政部提供

立法院会日前三读通过「新住民基本法」,明定内政部应设置新住民事务专责中央三级行政机关,统筹规画相关事宜。碍于现行组织架构「署」已额满,移民署长钟景琨说,当前会先成立「新住民权益保障筹备处」,并与行政院人事总处、主计总处研议如何进行组织调整。

原先朝野立委同意以「新住民权益保障法」为名,要求内政部于立法通过后一年内成立专责一级单位,也就是与移民署平行的「新住民司」,规画推动相关事务;但此案在二、三读阶段更名为「新住民基本法」,要求设置新住民事务专责中央三级行政机关,意即新住民署。

移民署长钟景琨今天出席内政部记者会时说明,目前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中,三级机关已经额满,后续要跟行政院人事总处、主计总处研议,需要一点时间,现阶段会先成立「新住民权益保障筹备处」,处理厅舍寻觅、法制作业、调整组织员额等事项。

内政部长刘世芳补充,筹备处不是只针对公务员,必须编列经费,且移民署本来就有每年3亿的新住民产业发展基金,滚动照顾在台湾的新住民。

另针对新住民基本法未来目标,内政部长刘世芳说,目前新住民大多是因婚姻关系来到台湾,政府希望他们融入台湾生活,也取得中华民国国民身份,在这之前,需要编列更多经费协助语言、生活适应。

另针对投资、技术移民,刘世芳说,在未来揽才上,譬如来台湾的留学生和移工,经劳动部、教育部辅导,从蓝领变白领,也可以纳入新住民权益保障法中,等到一定时间可以取得居留证、永久居留证甚至归化,会朝这方面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