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权益保障法获朝野共识「拟设新住民司」 预计下周一院会三读

▲民众党立委麦玉珍。(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立法院长韩国瑜12日召集朝野协商新住民权益的法案,历经3小时讨论,过程中光是法案名称、专责机构设置都争议不断,白委麦玉珍所提修正动议也被质疑以基本法位阶大开后门,偷渡陆配取得身分证缩短年限等相关作为,最终,法案确定名称为「新住民权益保障法」,在野党立委在名称、保障对象、专责机构等都未再坚持。该案预计下周一院会三读。

朝野党团本会期多次协商「新住民基本法」、「新住民权益保障法」等草案,但从法案名称、保障对象到专责机构如何设置等,朝野之间都出现意见分歧。

讨论过程中争点包含,蓝委邱镇军提出的「新住民基本法」,主张政府对来自不同国籍或地区的新住民应一律平等,「包括取得身分证时间」;白委麦玉珍提出修正动议,条文中增加了「政府对于不同国籍或地区之新住民,行政措施应一律平等」。但有绿委指出,基于基本法的法律位阶高于条例,若按照民众党基本法的版本通过,就是为缩短中国人民取得台湾身分证年限取得法源。

绿委苏巧慧不满表示,明明订定权益保障法就能够让新住民的权益有专责的主管机关负责,也更能够准确的达到我们此次立法的目的。但民众党一再强调要立新住民「基本法」,以盲目的平等,罔顾两岸特殊性,等于是以基本法的位阶,为中国人偷渡福利。

民众党立委黄珊珊则连忙解释,台湾很多行政措施对欧美人士、东南亚人士及中配有明显的差别待遇,这是党团提案原因,但并不会坚持。经朝野协商后,在民众党团退让下,相关争议条文并未入法。草案舍在野立委主张的「基本法」名称,改为「作用法」性质的保障法。

另通过附带决议,内政部须在立法通过后1年内,成立与移民署平行的「新住民司」专责一级单位,统筹规划推动新住民事务。草案预计下周一院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