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团抗议政院版住宅法 打压弱势居住权益
▲社会住宅推动联盟等22个公民团体25日于行政院前抗议,直言政院版《住宅法》是退步修法。(图/记者叶佳华摄)记者叶佳华/台北报导
社会住宅推动联盟等22个公民团体25日于行政院前抗议,《住宅法》修正草案退步修法,除了不满弱势保障比例过于保守之外,政院版也删除原有12类的弱势身分认定,改由授权地方政府自订,公民团体痛批,这根本打压弱势族群的居住权益!依照现行条文规定,社会住宅应提供至少10%的比例,保障弱势族群,出租给具特殊情形的身分者,加上因新政府对于社会住宅相当重视,在内政部所提的修正草案版本,则订定弱势保障比例应提高至30%。
不过,公民团体却痛批,行政院版本的《住宅法》却将弱势保障比例降为20%,不仅违背社会住宅保障弱势的基本精神,就连原有的12类「特殊情形身分之弱势身分认定」也遭到删除,改由授权让各地方政府自订,公民团体担心恐怕会衍生出排挤某些弱势对象的情况出现。
社会住宅推动联盟召集人彭杨凯表示,目前双北市首长皆已具体表态将实现30%的弱势保障比例,但中央却反而保守退缩,实在无法理解。
台湾社会福利总盟理事长陈节如则认为,保障弱势比例不应低于30%,她说,在社会住宅规范里,如果没有订定百分比,「那么这些老弱妇孺、单亲家庭、身心障碍者、老人等,我不晓得他们怎么住进社会住宅里头。」
对此,行政院交通环境资源处副处长吴政昌、内政部营建署主任秘书王安强出面接受民团陈情,吴政昌表示,目前修正草案尚未通过,因此都还有讨论空间,他说,会将大家的诉求向上呈报,取得共识后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