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初审通过!社宅提供弱势比例升至40% 弱势条件增加「这一类」

▲立法院初审通过,社会住宅提供弱势比率现行30%提升至40%。(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杨芸台北报导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6日审查《住宅法》修正草案,针对社会住宅提供弱势的比率,决议由现行的30%提升至40%,在经济或社会弱势身分部分,现行条文有12类,将新增「因怀孕或生育遭遇困境的未成年人」一类。

针对社会住宅提供弱势的比率,朝野多位委员版本主张从现行的30%提升至50%。内政部次长花敬群表示,弱势协助政策系统除了直接兴建社宅外,还有包租代管租金补贴,其中包租代管最具机动性,可以为特定对象量身定做,不会有挑房客、租不到房的问题政府希望在多元方案系统下满足各类需求,避免把所有压力集中在政府兴建社会住宅。

内政部报告说明,若法制过度提升,反易造成社宅标签化,造成民众疑虑,考量目前中央地方刻正积极推动兴办社宅时期,尚不宜于此时提高弱势保障比率。

民进党立委管碧玲表示,50%符合社会住宅照顾弱势的目标,以现在的高房价,绝大多数人不符合弱势条件,但仍买不起房,他们也有社宅需求,此外,目前第一阶段弱势比率平均已达43%,考量到修法要有进步性,以及社会仍存在标签化等理由,管碧玲建议折衷方案,将比率由现行的30%调至40%。

不过,时代力量党团总召邱显智仍主张应调至50%,他认为,法规订定的是最低门槛,即便订50%,离实际上有社宅需求的数目还是非常远,下限应该要订高一点,这是最起码的要求,且目前平均比例已达43%,提高到50%应该不会窒碍难行

对于管碧玲的提案,国民党立委明哲、民众党立委张其禄等表示支持,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原仍认为要调至50%,经多次协商,最后妥协以40%的版本送出委员会。另外,《住宅法》中明定的经济或社会弱势者身分,也将新增「因怀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