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制法修法 內政部:保障原住民參政權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修正地方制度法,内政部说,修法增订无山地乡县市的山地原住民议员保障名额,预估下届彰化县、云林县、基隆市及新竹市,将可增加1位山地原住民议员,保障参政权。

内政部表示,这次修法也针对县市因人口减少,面临议员名额骤减问题,将县市人口在80万人以下,议员总额不得超过43人的规定,修正为县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70万人以下,非原住民议员名额不得超过43人,降低人口减少对地方政治的冲击。

内政部透过新闻稿表示,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修正地方制度法第33条,修法施行后,预估下届彰化县、云林县、基隆市及新竹市,将可增加1位山地原住民议员,保障山地原住民参政,以及提供县市因人口减少而议员名额骤减解方。

内政部指出,目前山地原住民移居都会地区情形普遍,为保障这些地区山地原住民的参政权,增订无山地乡县市其山地原住民人口达1500人以上,应有山地原住民选出的议员名额;无山地乡县市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均未达1500人,但原住民合计有2000人以上,可选出原住民议员名额。

内政部说,目前县市已有平地原住民议员保障,这次修法增加无山地乡县市山地原住民议员名额保障规定,也使县市与直辖市对原住民议员的保障方式一致,更完整保障原住民参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