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任信义乡长涉采购缺失 南投原民局长史强遭判撤职
惩戒法院审理认为,南投原民局长史强任信义乡长任内涉采购缺失,判撤职、停止任用3年。(翻摄脸书/杨静茹南投传真)
南投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长史强2015年任信义乡长期间,未尽监督之责,让部署制作不实文书,小额采购预算编列及执行浮滥,每年800多件,远高出其他乡镇市公所,遭监察院弹劾并送惩戒法院,日前法院审理后认定史强怠职、推诿卸责,判撤职、停止任用3年。县府指出,13日收到判决书,史强表示将上诉,待判决确定再依法办理。
史强是南投县信义乡人,出身基层、曾在高雄县政府、省府原住民事务委员会等担任技士,2010年当选信义乡长,担任两届、8年信义乡乡长,现在是县府原民局局长。史强2021年遭监察院弹劾并移送惩戒法院,当时他解释,信义偏乡幅员广阔,小型工程若没并案处理,没有厂商投标,才会以小额采购工程办理,且预算经代表会同意且通过,不实文书则是承办人验收延宕所致。
判决书指出,史强担任乡长期间,有关「滑水嘉年华活动」等采购案,承办人员涉犯公文书登载不实,经查均系其指示、交办。再者,信义乡公所在史强担任乡长任内,常年于年度预算书内编列小额采购件数量,远高出其他乡镇市公所,显然有违预算编列常态,有将同一采购案拆成数件小额采购,显有违《采购法》,也未善尽首长督导之责。
惩戒法院法官审理后认为,史强怠于执行监督考核职务,情节重大,事后又推诿卸责,合议庭评议后重判撤职,停止任用3年;庄姓秘书休职2年;全姓课长休职1年;全姓技佐降2级改叙;田姓技士超过追惩时效,免议。
有关惩戒法院判决,史强未接电话回应。南投县政府指出,史强一审遭判决撤职、停用3年乙案,13日傍晚收到判决书,因惩戒法院为一级二审制,史强也表示将再提起上诉,所以全案尚未确定,县府将依规定待判决确定再依《公务员惩戒法》等相关法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