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长任内采购浮滥!南投原民局长史强遭判撤职确定

▲南投原民局长、前信义乡长史强。(图/记者赖文萱摄)

文/中央社

南投县原民局长史强被控在信义乡长任内采购验收、核销犯伪造文书,且小额采购预算编列及执行浮滥,惩戒法院一审判决史强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惩戒法院二审日前驳回上诉确定。

南投县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长史强担任信义乡长期间,被控于民国104年及105年间办理数件小额采购工程,委请厂商先行施作,事后以制作不实时间的采购文书方式办理验收、核销程序,涉犯伪造文书罪责及行政违失,且史强担任乡长任内小额采购预算编列及执行浮滥,事证明确且情节重大,遭监察院弹劾,移送惩戒。

惩戒法院一审指出,史强担任信义乡长8年,无视于审计部的提示,任令各相关承办人规避政府采购法的适用,将不得分批办理采购工程拆成数件小额采购,又以虚伪的采购文件补办采购程序,未善尽首长督导之责,判决史强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

史强认为,原判决不适用法规、适用不当、违反责惩相当及比例原则,有理由不备或理由矛盾等违背法令情事,因此提起上诉。

惩戒法院二审认定,原判决对于史强主张如何不足采的论据取舍等均已详为论断,史强就原审证据取舍、认定事实的职权行使事项,任加争执,指摘原判决有违背法令情事,上诉无理由,判决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