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鹏大火案酿8死 监察院纠正桃园市政府

桃园平镇敬鹏深夜恶火。(资料照/记者姜国辉摄)

记者杨亚璇台北报导

敬鹏公司大火案,指挥官不知有二、三厂之分,亦不知二、三厂间后面有互通出入口,未及时派员二厂灭火及救援外劳,又远路救援三厂受困消防员,未能进入二厂救援外劳,导致6名消防员及2名外劳死亡,监察院18日纠正桃园市政府

监委高凤仙章仁香表示,33位火场指挥官苏文远陈宏铨黄世忠陆续抵达现场后,均未详阅敬鹏公司之消防安全设备平面图,亦未仔细询问敬鹏公司人员,故不知火场建筑有二厂、三厂之分,亦不知三厂共有三个出入口,以为只有一个出入口位于东北面,所以未能指挥消防员水线部署,未能利用之东南角出入口进行通讯联络及快速进入救援,而进入沿水线绕ㄇ字形长路救援,造成因救援路程太远机具阻隔而难以抢救,6名队员不幸丧生,核有明确违失。

高凤仙、章仁香提到,指挥官不知有二、三厂之分,消防员2次进入二厂4楼均未能确认有无人员受困在内,终至火势迅速蔓延扩大后而难以救援,肇致该公司外籍劳工帕努朋车沙丧生火场,于灾后遭致外界「救错栋」之批评,核有违失。

高凤仙、章仁香最后表示,指挥官于21时42分知全面燃烧,迟至21时57分始通知入室人员撤出,致7名消防员无法及时撤离,指挥调度失措,难卸疏失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