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远雄弊案得手3550万! 前营建署长洪嘉宏遭全票弹劾

远雄案侦结,检方借提赵藤雄(西装)、周胜考(白衣)、洪嘉宏(后)。(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前营建署长洪嘉宏2017年被检调发现利用7件眷改案向远雄等3家建商收贿1亿2300万元,得手3550万,监察院12日以全票11比0通过监委林雅锋、蔡崇义提案弹劾,将转送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惩处。

远雄5大弊案在2017年10月31日侦结,远雄创办人赵藤雄涉远雄人寿掏空案、行贿前营建署主任秘书洪嘉宏等案,台北地检署依违反贪污罪起诉31人、缓起诉13人。

其中洪嘉宏自2013年包庇远雄取得眷改案,还利用7项眷改案向远雄、冠德昌益建商索贿,并收取3550万。全案移审台北地院,洪嘉宏在接押庭上供称,「我希望能回去告诉小孩,不能做这样的事,我必须拿自己例子来做最好的借镜。」

监察院12日以全票11比0通过监委林雅锋、蔡崇义提案弹劾,包括李月德、仉桂美、陈师孟田秋堇、蔡培村江明苍陈庆财、刘德勋章仁香杨芳婉杨美铃都投同意票,此案将转送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惩处。

弹劾案由指出,被弹劾人洪嘉宏于担任内政部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分署长期间,明知公务员应诚实清廉,不得假借权力图本身之利益,且对所任职务忠心努力,竟于民国100年至103年间借代办国防部政治作战局委托国军老旧眷村改建都市更新案之机会,收受参与投标之远雄建设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冠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昌益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厂商之贿赂,使该等厂商得以被评选为上揭都更案之最优申请人,斲丧公务员形象人民政府信赖,违失情节重大,爰依法提案弹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