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厂商288万 胡志强妻舅邵国宁遭弹劾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台中市胡志强妻舅邵国宁(下图资料照/翻拍自林新医院)等5位署立医院院长医师,涉及医疗器材采购重大缺失,监察院12日对5人提出弹劾,其中邵国宁在署立彰化医院院长任内,分别在办理「医疗影像撷取储存传输系统建置案」及「电脑数位X光侦测仪(CR、DR)案」,共收受得标厂商288万元,是5位被弹劾者收钱最多者。

去年11月6日,监院弹劾卫生署医管会前执行长、相关院长、科主任及医师等18人后,7月12日上午再通过监委林巨锒、尹祚芊、李复甸及钱林慧君等4位监委提案,对卫生署嘉义医院前院长黄龙德、彰化医院前院长邵国宁、台北医院前放射科主任张俊宁丰原医院前放射科主任李传国新北市立联合医院放射科前主任毕家俊等5人之弹劾案,并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议。

弹劾案文指出,被弹劾人于办理各项医疗仪器采购案后,收受得标厂商给付之现金。其中,黄龙德办理「多功能数位式遥控透视摄影X机1台案」采购,决标后,收受得标厂商给付68万3千元。

而张俊宁在办理「电脑断层扫描仪维护采购案」等多项案件后,合计收受得标厂商给付156万7923元;李传国办理多项采购案后,合计收受得标厂商给付至少约77万3千元。毕家俊办理「64切电脑断层扫描仪租赁1式案」多项采购案后,合计收受厂商给付215万元。

至于邵国宁在署立彰化医院院长任内,办理「医疗影像撷取储存传输系统建置案」,于决标后,收受得标厂商给付138万元;办理租用「电脑及数位X光侦测仪(CR、DR)案」,于决标后,收受得标厂商给付150万元,合计收受得标厂商给付2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