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白手套收589万回扣 台中前区长遭监院弹劾
台中市和平区前区长林建堂2014年至2020年在办理区内6件简易自来水改善工程时,涉嫌借由区公所员工为白手套,向业者收取回扣589万元,遭监院弹劾。(蔡雯如摄)
台中市和平区前区长林建堂2014年至2020年在办理区内6件简易自来水改善工程时,涉嫌借由区公所员工为白手套,向业者收取回扣589万元。监察院7日全票通过弹劾案,认为林虽在法院侦讯时坦承不讳,却未能廉洁自爱,有损公务员名誉及政府信誉。
监委浦忠成、赖鼎铭指出,林建堂在担任第一、二届原住民自治区和平区区长,经台中市政府向经济部水利署申请核定前瞻基础建设计划补助,办理2019年度「无自来水地区供水改善计划第三期」的6件简易自来水改善工程之设计监造标及工程施作标之采购案。
不过,林建堂为支应选举花费、公关费等支出及偿还私债,竟借由区公所员工为白手套,向业者收取回扣高达589万元,林的违失行为显已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公务员应诚信清廉等相关规定,核有重大违失。
监委表示,林虽于监察院询问及法院侦讯时皆坦承不讳,但身为民选首长未能廉洁自爱,借机收回扣,破坏我国政府采购案件之公平竞争及效率甚钜,也有损公务员名誉及政府信誉,且采购案皆为民生用水改善工程,林却罔顾当地居民之权益,显视公共利益于无物。
监委强调,林建堂一审判决虽被台中高分院以原审判决有应回避之法官参与审判而发回,但林所提之上诉理由皆未否认犯罪事实,且本人经询问后也坦承有收受回扣偿还私债,因此发回并未影响其行政责任之认定。
监委表示,林建堂虽曾于2019年因卖官受本院弹劾,经惩戒法院为撤职处分,但林建堂再次因收取回扣,显无悔意,又所收回扣金额及公益损害程度更甚前案,除涉犯刑法相关罪责外,更违反公务员服务法,事证明确,违失情节重大,依法应受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