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藉权力图利自身 林益世遭监院弹劾

记者周佩虹台北报导

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下图资料照片东森新闻提供)涉嫌收贿一审遭判刑7年4个月,监察委员阳山、李复甸经过调查后,认为他「假藉权力图利自身,情节重大」,提出弹劾建议案监察院弹劾案审查会共12位监委出席,以11票成立、1票不成立,压倒性通过弹劾案,并将林益世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2012年6月27日,《壹周刊》揭发林益世索贿案,当时担任行政院秘书长的林益世遭厂商陈启祥检举,以协助中钢公司下游协力厂商地勇公司续约为由,索贿193万美钞现金。其后林益世全盘否认,但遭最高法院检察署列为重大贪污犯罪被告侦办,侦办过程中林益世与陈启祥之通联纪录、贿款等相继曝光,特侦组于同年10月25日侦查终结,将林益世依贪污等4罪起诉,求处无期徒刑。

不过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审判定林益世贪污无罪,改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恐吓得利罪」及「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判处7年4个月有期徒刑。而监察院经过调查,通过林益世弹劾案,11日下午将由监委周阳山、李复甸召开记者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