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志一因农舍遭弹劾 监院:身为主管却知法犯法
农委会副主委沙志一3日因扩建农舍一事,遭监察院弹劾。提案监委包宗和指出,沙志一身为农委会副主委,应该很清楚农委会的政策原则,应该做为表率,「他没有以身作则来做,有点是变成说自己违反相关法令,所以我们是觉得非常遗憾。」
沙志一4月11日才获得总统马英九颁授的「四等景星勋章」,但因他的农舍问题,包宗和及监委江明苍共同提案指出,沙志一与妻子名下的宜兰县内农业用地,合法兴建农舍及农业设施后,擅自违法扩大填土、种植景观树木、庭园造景、晒场上方加盖顶盖、铺设地砖等设施,违反农牧用地依法应作农业使用的规定,且擅自违法建造围墙及拆除原有4平方公尺的农舍,违反建筑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察院以9票比4票通过弹劾。
包宗和说,沙志一在农委会服务了28年,又身为农委会副主委,应该是非常清楚这样农委会的政策原则,他身为副主管,应该是做为表率,带动所有全民了解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不对的,但他却没有以身作则,反而是知法犯法,却知法犯法,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农业发展条例》、《区域计划法》、《建筑法》等规定,「所以我们是觉得非常遗憾。」 包宗和指出,虽然农地的所有人是沙志一的妻子,但沙志一是共同行为人及使用人,且虽然沙志一已对缺失进行补正,但宜兰县府履勘后,认为仍有未改善之处,未完全符合农用,因此废止沙志一农舍的农业设施,并核发为违章建筑,勒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