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朱中和翘班钓鱼种菜还报加班 遭监院弹劾
台南地方法院法官朱中和,经常在正常上班时间不假外出,从事钓鱼、种菜等与公务无关之活动,且具常态性,还有加班不实情事。监察院弹劾审查委员会今天以9比0,通过监委杨芳玲、蔡崇义提案,弹劾法关朱中和,全案移送司法院职务法庭审理。
监委说,经监察院调查,司法院政风处于107年至108年,共执行4次搜证。搜证显示,朱中和不假外出的15日,请假8小时,以他到院、离院时间计算,在法院内上班时间共计仅45小时52分。
监委指出,据搜证,108年3月19日朱中和在办公处所时间共计仅3小时20分,且不假外出从事钓鱼、种菜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但他竟申报当天18时至22时加班4小时,有加班不实情事,也足见其敬业精神不足。
监委表示,纵如朱中和所称,外出钓鱼、种菜是进行情绪调控,且返回宿舍后埋首阅卷及处理审判业务,但至多仅宜视为补行处理业务,以补足当天上班时数的不足,而非加班;但他竟申报加班并领取加班费,显不合理。
监委说,法官因审判之必要或工作有特殊需要,上下班得免刷卡,但朱中和未能本于自律之精神,戮力从公,保持敬业精神,已严重违反法官保有高尚品格、谨言慎行之义务,破坏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