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花酒收回扣 监院弹劾文化部前司长朱瑞皓

喝花酒收回扣 监院弹劾文化部前司长朱瑞皓(本报资料照)

文化部前参事朱瑞皓,前于任职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之副司长、司长及国立传统艺术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权收受厂商贿赂、不正利益及回扣款,并协助特定法人团体及厂商取得补助案及标案,经监委蔡崇义、叶宜津调查相关事证后,违失事证明确,情节重大,经监察院全数通过弹劾,全案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监委表示,朱瑞皓在103年7月11日至107年6月30日担任文化部人文司副司长、司长职务,和台北市出版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卢○○、寂天公司负责人周○○熟识,渠等知悉朱瑞皓生活及债务压力沉重,及其所职掌各项业务权限,为使台北市公会顺利取得文化部各项补助遂向朱瑞皓表示「你有困难我们都会协助、支持」等语。

朱瑞皓在担任人文司副司长、司长期间陆续收取卢○○、周○○共计71万9685元的贿赂,包含交付招待前往首尔、美国之机票费现金及接受招待前往北京、泰国约6万3200元机票、住宿等之不正利益,金额共计78万2885元,卢○○及周○○因而取得文化部共计2279万4100元之补助款及采购案。

监委指出,107年7月1日至109年4月20日朱瑞皓因案调任传艺中心副主任,107年、108年间传艺中心先后办理「戏曲装修案」及「琴房统包案」采购案,朱瑞皓综理该中心采购案主管业务,并担任评选委员,为协助廖○○之安庆公司、萝丹公司取得标案。

监委说,朱瑞皓于标案公告前将应予保密招标文件及开标前之资料泄漏予廖○○,因而协助安庆公司、萝丹公司取得上开两项标案金额共计4923万2332元,廖○○并于得标后支付工程款相当比例之回扣予朱瑞皓,金额共计180万元。

监委强调,朱瑞皓位居高津,竟不思节制所用而以权谋私,于担任文化部人文司副司长、司长期间,将文化部重要补助案、采购案交由特定厂商,并收取贿赂与不正利益,复于因案调任传艺中心副主任期间,讵仍不思悔改,竟为贪图私利,一再利用职务之便,将国家重要采购案交由特定厂商,借机向特定厂商收取回扣,违失情节重大,有惩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