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雄弊案延烧?营建署主秘涉贪 廉政署9路搜索行贿者

▲检调侦办远雄弊案,查出营建署前主任秘书洪嘉宏涉收受贿赂。(图/本报资料照)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检调侦办远雄弊案,营建署前主任秘书洪嘉宏担任城乡发展分署长期间,因涉嫌收受远雄贿赂遭裁定羁押禁见。洪嘉宏不服抗告,高等法院发回北院更裁,但北院连夜开庭后,仍维持裁定羁押禁见。由于此案仍有其他未曝光人士涉嫌行贿,廉政署今天兵分9路搜索并约谈相关人,全案将朝贪污治罪条例行贿罪方向侦办。

调查出,洪嘉宏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间,担任城乡发展分署分署长期间涉嫌经手新竹、台中眷村改建案,利用手套黄庆铭收受远雄集团贿赂,帮助远雄得标,2人讯后遭羁押禁见获准。洪不服提抗告,高院认为,劝证资料内容遮掩过多,影响被告行使辩护权及防御权,发回更审。

北院认为,黄庆铭涉嫌重大,所犯又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刑,有逃亡动机;至于洪部分,对犯罪事实避重就轻,且公诉与赵藤雄魏春雄等人的供词不符,甚至与洪供述相左。另外,在「嘉南精忠段眷改案」部分,还有证人未到案,有勾串、灭证之虞,裁定继续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