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团版《劳基法》 任职满6年有特休假21天

国民党大会。(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针对有关一例一休的《劳基法修正案,昨日朝野协商共识,2日院会恐将进入最终决战,蓝绿党团皆祭甲动备战;而上午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在党团大会后,也综合各蓝委版本提出后提出修法版本,在特休假部分,6个月以上应给予3天、一年以上给7天、三年以上14天、六年以上21天、满九年后再逐年增至30天,形同比照公务员待遇

现行《劳基法》规定劳工满一年有7天特休假,满三年则增为10天、满五年增为14天,满十年为15天,之后逐年增加1天,直到满25年为30天为止;另外,公务员特休假规范,则为满一年可享7天,满三年增为14天,满六年为21天,满九年28天,满14年则是30天。

据了解,国民党提出的版本,以立委蒋万安想法为基底,并综合各委员的版本而来。国民党团总召廖国栋上午受访则说,已协商多次,民进党一个字都不退让, 因此对于协商已完全失去信心兴趣,但若是程序要求协商,国民党团会露面、表达在意,但对于内容完全不予承认、不予苟同,「院会见真章」。

▼国民党团版《劳基法》,任职满6年有特休假21天。(图/记者杨佳颖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