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版「工作半年特休3天」 商总:干脆7天假还劳工

商总理事长赖正镒。(图/资料照)

记者许雅绵台北报导

有关一例一休的劳基法修法,2日经立法院院会表决,其中民进党提有利于资浅劳工特休假,即工作满半年就有3天特休假,待遇公务员还要好,遭到工商界痛批。商总表示,「政府太过于拉拢劳工,且删掉7天假,却新增特休假,加重经营成本,干脆把七天假还给劳工。」

民进党团版本的《劳动基准法》出炉,砍掉给劳工的7天国定假,但也增加了特休假。其中,劳工工作满半年就享有3天特休假,满一年7天,两年10天,三年14天,五年15天,十年16天,如果没休完,雇主就要给一加一薪水,等于付2天的工资等,都优于现行劳基法。

商总理事长赖正镒表示,政府并不了解大部分劳工的想法,为了通过采用少数人的意见,「我觉得强行通过,把特休假,尤其工作满半年给三天特休假、不休还给两倍薪水等,太过于拢络劳工,增加企业成本,商总表示强烈反对。」

赖正镒说,修法本来一拖再拖迟迟不修,但一修正就过于极端,且民进党版本并未和工商界沟通,他认为,民进党为了通过拉拢劳工、牺牲企业、增加经营成本,且大部分劳工都希望薪水高一点,而非计较这几天假期,若此版本通过后,成本终将回归到劳工身上

「七天假成本弄在特休假,等于政府接受劳工的抗议,少数抗议的人就可以得到政府的回应,这不是负责任的政府」赖正镒无奈表示,若真的今天通过,我们也没辙,不过成本最后还是回归到劳工身上,由全民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