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假还劳工 大老板们说:形同做2休1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行政院日前正式公告,将7天国定假日还给劳工,引发企业界强烈反弹。7大工商团体透过声明稿表示,台湾劳工全年休假日,已从110天增至116天,若再增加7天假,「劳工形同做2休1」。

7大工商团体新闻资料显示,过多的假日,将「大大影响国家竞争力」;此外,放假制度必须全国一致,既然劳工要求恢复7天国定假日,军公教也应比照办理

全国工业总会理事长许胜雄指出,诚信很重要,关于工时与休假制度,当初政府工商界、劳工3方,已有过协商(2015年召开35场座谈会),但后续运作,却未依结论执行,「以后怎么协商?」

许胜雄说,假如把7天假扣除,台湾1年工时约2,086小时,少于南韩的2,124小时;若没扣除7天假,台湾工时约2,134小时,仍较香港新加坡等国的2,392小时少,「我们的工时并没有比较长」。

许胜雄表示,依照原本协议结果资方支持全面实施周休2日,劳工工时缩短为每周40小时,虽删除7个只纪念不放假的国定假日,但全年总休假天数,仍从110天,增加至116天。

工商协进会理事长林伯丰也说,政府要信守承诺,无论工时计算、休假制度,劳工与公务员应该一致;台湾劳工每年有7到10天的特休假、8天婚假、产检假5天、半薪病假30天、14天事假,「全年休假和欧洲相比,不遑多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