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小英要劳工跟老板说 劳工有本钱敢说吗?!

总统英文:你去跟老板说嘛!你们要自立自强!(图/总统府提供)

文/季节台北市议员助理台大政治硕士

一例一休通过后,有些业者抱怨政府管太多,认为应该放宽劳工每个月的加班时数上限,换言之,就是只要劳工愿意,企业就可以让劳工多加班,政府不要管太严,并且强调有淡旺季之分,旺季时需要比较长的工时。蔡英文总统也在记者跟她抱怨时,回应「那你不必跟我说啊,你去跟你老板说嘛,台湾就是这样,劳方都不自己去跟资方说,就是来跟政府抗议」、「你们要自立自强啊!」

然而这种主张政府少管劳资自行商议的论点,忽略了一个重大现实:在我国,多数劳工有跟雇主自由讨论是否加班的能力吗? 一般而言,一个人力量有限,想有足够能力跟雇主协商最好要有工会。表面上,我国劳工跟全世界多数国家的劳工一样,有组织、参与工会的权力,工会分成三种:

1、同一个企业内的员工组成的企业工会2、同一个职业但属于不同企业员工组成的职业工会3、由相关产业劳工组成的产业工会。

但是我国劳基法规定不管组织哪种工会都需要30人连署,而根据2015年的资料我国却有78.22%的就业者受雇于中小企业(其他人受雇于大企业或政府),而中小企业数目占我国全体企业数目的97.69%,于是我国有60.95%的就业者服务场所员工人数不到30人。

所以我国多数劳工不可能组织企业工会,而在我国,职业工会多半是在帮忙投劳保、职业训练,也比较少经手劳资争议,对于劳工向雇主争取权益帮助不大。至于产业工会,要一般没有工运经验、搞组织经验的劳工,到处去别的企业找人成立起来,谈何容易?

▲台湾以中小企业起家筹组工会并不容易。

于是乎2015年,我国参加产业工会和企业工会的劳工仅有626,500人,但我国就业人数却有1,119万8千人,其中875万9千人受雇中小企业,参加的比率微乎其微,远低于北欧动辄5、6成,欧洲动辄2、3成,也不如澳洲、日本和韩国,所以中小企业太多造成组织工会不易,缺乏集体力量,这是现实中我国劳工无法自由跟雇主协商加班与否的第一个因素

再来,即使成功组织了呢?在法国,动不动可以看到罢工事件,其他人习以为常,在我国偶尔出现时,许多民众往往骂声连连。而且明明大家都是受雇者,却往往不能有同理心,劳工争取权益时,有些公务员会觉得这样对经济不好;公务员待遇被砍,或者被要求血汗加班时,也有劳工会觉得砍的好,公务员过太爽就是应该多被操。缺乏社会广泛支持,不能互相团结支持,是我国劳工即使有工会,也难以自由跟雇主协商加班与否的第二个因素。

接着是集体氛围,许多企业往往主管老板不走,大家都不敢走,甚至上级也不管你加班的成效,就直接把你有加班,认定你认真。在团体中,当大家都屈服,要敢于坚持自我是需要勇气的,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劳工只好服从,因为别人都服从,你不服从时,后果就是你被开除。被开除后换了一家会比较好吗?很不幸,不容易,南部不少企业,联合起来都违法开出低于基本工资薪水,又不给应有的加班费,让你劳工别无选择,去了别家还是一样惨,只好继续忍气吞声。

投诉呢?也不容易,因为中小企业充斥之下,很多企业只有4、5个员工,当中可能还有好几个是亲戚,所以尽管是匿名检举,几乎都很容易猜到是谁检举?检举者以后往往会被业界列入黑名单,求职不易。有竞争力的劳工固然不怕,总是可以找到工作,但是一些年纪比较大,或者相对比较弱势的劳工怎么办?因此只好忍气吞声。

在现代民主人权国家,「兴利」固然重要,但「防弊」更不可或缺,「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每一个人的人权都很重要,我们不能为了追求效率,轻易牺牲了部分人,所以政府的介入,或许对部分企业刚开始时造成不变,却可以避免更多劳工受到过长时间工作的过劳之苦,也让劳工更能有时间自我充实提高竞争力,并更有时间休闲消费,反过来让企业也可因此受惠,不是吗?

推蔫文章

李伟文/亮了植物园,赶走了夜的美

钟文荣天上诸仙神佛,哔经济来也!

相关文章

季节/不要九二共识外交亮红灯 蔡政府小心骨牌效应

►►►随时加入观点与讨论,给88论坛粉丝团按个赞!

●作者季节,台北市议员助理,台大政治所硕士,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