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森购物按铃告NCC委员翁晓玲涉嫌图利罪 求偿2亿元

森森购物总经理登科(右)、律师英达(右2)6日到台北地检署控告NCC委员翁晓玲涉嫌图利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森森购物总经理李登科6日上午在杜英达律师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检署按玲控告NCC委员翁晓玲涉嫌违反《贪汅治罪条例公务员图利罪,并连带民事求偿2亿元。这是台湾史上NCC委员挨告首例

森森购物台今年与凯擘有线电视集团签约,由森森取代东森得易购在凯擘的5个购物频道,凯擘于2月将频道上下架申请案送请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审议,但NCC直到7月仍无法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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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森表示,森森上架案5个多月的审议期间,NCC多次以再调查、再补件、再到会说明等行政程序,明显刻意延宕审议进行,相较于今年初,得易购取代森森在台湾宽苹(TBC)有线集团约70万户上架,当时森森曾向NCC提出异议,NCC以「商业机制」为由,在约20天的审理时间内即快速否决异议,同意得易购取代森森。

森森取代得易购在凯擘有线集团约110万户的上架权,同样属于市场竞争的商业机制,NCC却是反复审议了5个月仍议而不决、一审再审,一次又一次再补件,森森合理怀疑翁晓玲以独立行使职权之名涉嫌从中拖延审议进度,以图利东森得意购。

李登科指出,森森上架凯擘今年一月一日合约生效,每日要支付100多万上架费,一个月是3000多万,累积已达2亿元,森森遵守合约一直在付钱,但NCC一日未核准就一日不能上架,而是由未签约的得易购在使用,就像租房子,新房客付了租金,但警察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不准搬,旧房客依旧在使用,多拖一天就多赚一天却不用付租金。

森森表示,人民政府机关洽公,公务员会告诉人民,要准备好什么文件、做什么手续,要不要带身份证印章,以便人民一次就办好要办的事,但NCC却不是这样,这次先说要补A资料,下次又说要B亲自来说明,说明完了又再请补C资料,补完了又发现还不够,下次再补其他的D资料,森森认为,这就是翁晓玲涉嫌以行政程序拖延审议的做法,以图利东森购物。

由于NCC以独立行使职权为由,不公开审议过程,森森希望借由司法途径,将NCC审议案摊阳光下,让人民检视,究竟某些特定委员是如何以行政程序来干预个案,让仅是市场商业机制的购物台上下架案,且公平会、消保会都调查无违法,却仍出现一审再审、补件再补件,经过5个多月依旧是议而难决,浪费行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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