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立委林淑芬提案修法 劳工任职6个月就有特休假
立法院日前展开新会期,备受瞩目的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也被列入优先审议的32案中。对此,民进党立委林淑芬率先发案,要将劳工任职满1年才有特休假的规定,改成只要满6个月即可享有特休假,而此案已有超过15名立委连署,跨过提案门槛。
有鉴于过去删7天假、一例一休、7休1等政策接连遭到反弹后,劳动部日前拟修《劳基法》,让资浅劳工也同样享有特休假,缩短级距,并且研拟让劳工特休假方式放宽至与公务员对等,不过,此举却引来资方批评「这样下去企业会关门」,因此目前尚未有确切的方案。
林淑芬表示,依据行政院主计总处人力运用调查报告,104年临时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比例是5.47%,也就是61万2千余人,比例非常高;但这些派遣工作者通常是签署1年以内的定期契约,依现行工作必须满1年才享有特休假的规定,这些劳工是没有特休假的。
林淑芬指出,国际劳工组织第132号有薪休假公约明定,有薪休假之最低服务年限资格不得超过6个月,而日本也有工作满6个月即享有有薪休假制度的设计。另外,鉴于现行罚锾对于大型企业不具有吓阻效力,她也将提案依照事业单位人数规模来订定不同罚金,并针对累犯给予加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