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夫欠税妻遭债务清算 绿批:恐龙判决

民进党立委何欣纯批评法院判决没有逻辑,让民众担心受怕。(图/记者陈佳雯摄)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何欣纯24日表示,民众被法院指定为「公司清算人」,就算无力协助清算,仍被迫接受「天上掉下的债」,往往让民众不知所措。他以陈情人太太经验为例,指出一般民众在收到法院通知为公司清算人时,常常感到惊慌,也不清楚救济管道,造成权益损害。

何欣纯与共同出席的陈情人卓太太表示,离家20多年的丈夫先前成立佰亿开发公司,一直以来与家人毫无联系,直到去年家人接获通知,才知道卓先生变成街友,在医院过世。卓先生的妻子子女办理「抛弃继承」,却因公司被撤销公司登记、积欠新台币820万元税款,即使与公司完全没关系,但卓太太还是以「最接近公司资料之人」为名,被法院指定为公司清算人。

何欣纯说,卓太太虽请律师提出抗告,法院却说「声请人无从了解公司营运,纵为事实,仍不足认定声请人无处理公司清算事务能力」,驳回声请。民众遇到类似情况,只能再打「委任关系不存在」官司来解除责任,但司法程序繁杂,民众往往无法理解这些诉讼程序,法院应该一开始就给被指定清算人说明、救济管道。

而卓太太的女儿则表示,母亲一生在工厂工作,努力扶养他们长大父亲一直都没回家,母亲也从没接触过父亲公司业务,根本无法拿出相关文件协助国税局清算。但法院还是判定母亲为公司清算人,她说,母亲非常担心国税局会向他们追讨父亲公司欠税、扣押他们财产或限制他们出境

何欣纯表示,根据国税局统计,去年到今年7月就有238件法院声请指定清算人的案件,其中14件法院是指定国税局担任清算人、32件是指定不出清算人,国税局都可以依此结案。她批评做出判决的法官是「恐龙法官」,国税局跟法官应该去了解个案状况,查清楚谁是真正的公司负责人,而不是拿着户籍资料草率指定一个亲属,就要她承担清算公司的责任。

▲陈情人卓太太声泪俱下表示,害怕自己过世后,孩子还要背负莫须有的债务。(图/记者陈佳雯摄)

接着卓太太声泪俱下表示,她很害怕,害怕自己过世后,辛苦养大的2个孩子还要背负债务;怕他们辛苦赚的钱,被扣光光,要去还政府的钱。

国税局分局长张世玢说,卓男妻子是被法院选定的清算人,会请她协助收受文书等工作。若清算过程中发现佰亿公司有财产,当然要缴欠税,但不会追讨卓男妻子个人财产。依法可以限制出境,但这个案会不会这样做,还不清楚。

张世玢说,国税局会在税捐核课期间把税单送达,但征收期间为5到7年,期间内若真的没财产能征收,就依税捐稽征规定,征收期过后注销欠税,但征收期限内公务员必须依法执行。对于罗女士是否可能被限制出境,张世玢指出,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没还清欠税,声请限制出境是「有这个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