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上亿拒缴转移资金避责 扶轮前社长夫妻遭管收

卢男昨晚被送往看守所附设管收所执行管收。(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逃税还想钻漏洞!新北市1名曾任扶轮社长之卢姓男子,因其公司欠缴上亿元罚缓,遭移送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执行,但行政执行官却调查发现,卢男将公司逾1亿元的资金流向前妻设立的公司及2人的帐户,还变更公司负责人想脱免责任,最后被认定有管收之事由及必要性,向法院声请管收3个月获准,于昨(23)日送往看守所附设管收所执行管收。

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表示,曾任扶轮社长的卢姓男子所经营之公司,在民国99年4月至101年12月间,未办理货物税厂商登记等,擅自产制应税货物汽车冷媒压缩机,涉嫌逃漏税,他所欠缴的货物税本税、罚锾、营业税及营利事业所得税等,总金额合计高达新台币1亿8823万余元。

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发现卢姓男子负责公司业务,陈姓前妻则控管公司财务,并于102年8月间,对卢男公司发出调查函,但2人陆续将公司存款转至前妻设立之公司及2人名下私人帐户,更挪用部分款项购买新庄区新北大道之2间房屋,后又将2家公司负责人变更为姪子,在变更登记为姪子前女友之姐姐,借以脱免负责人责任。

不过行政执行官发现,陈姓前妻在转让公司前1个月,又在相同地址设立营业项目相同的新公司后,再将卢男欠税公司的资金转出到另2家公司或清偿个人债务,行政执行官于昨(23)日通知2人前往新北分署说明,但对于转让出资额价金交付方式、个人与公司、三家公司间资金往来关系等,说词反复不一,且在调查期间,卢男有长期多笔高尔夫球场消费,更以扶轮社社长之名代为捐赠车辆,显有履行之能力。

当日询问后,行政执行官认为2人有管收之事由及必要性,当场予以留置,并向新北地方法院声请管收,开庭期间法官劝谕2人办理分期,但2人仍无意愿办理,因此法院裁定准许管收。新北分署呼吁民众应诚实报缴相关税捐,切勿心存侥幸逃漏税,并以脱产手段规避执行,以免遭受限制出境、出海及拘提、管收等强制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