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包租婆月欠税714万拒缴 拘提到案装穷遭管收

林姓包租婆遭管收。(图/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新北市1名林姓包租婆,多年来以子女及朋友名义买进多间房屋,再转租他人,每月租金收入高达100万元。不过林女却积欠综所税等共计714万余元,国税局向她催税,林女以各种由拒绝缴纳。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19日拘提林女到案,并向新北地院声请管收获准。

新北分署指出,林姓包租婆多年来以子女及朋友名义隐匿个人租赁所得,从2007年到2018年,林女多次积欠综所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俗称奢侈税)共计714万余元。2014年她利用他人名义销售不动产,扣除贷款后,林女进帐237万余元,但随即被她提领一空,流向不明。

新北分署2019年曾通知林女到案说明,解释资金流向并提出清偿方案,林女辩称每月虽有租金100万元收入,但需要支付装潢、贷款等费用,无力缴纳积欠的税金。新北分署多次传唤林女,林女皆未出现,新北分署便向新北地方法院声请核发拘票,并于19日将林女拘提到案。

林女被拘提后,供称自己仅帮别人代管房屋、负责打扫,房子跟钱都不是她的,并拒绝提出清偿方案,于是行政执行官向新北地院声请管收。法官认为林女符合「显有履行义务可能,故不履行」、「隐匿或处分应供强制执行财产」等管收要件,遂裁定管收。

不过,管收1次为期3个月,最多可在延长声请1次,因此林女最久只会被关6个月。在管收期间,林女只须给付每个月的伙食费2000元,及水电费200元,6个月共计1万3200元。林女结束管收后,就能保住714万元,等于林女管收期间1天可折抵3万9800元,这对林女来说实在是稳赚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