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欠税破亿 不锈钢回收业者遭管收

施姓男子(中)成立的公司欠税高达上亿元,但欠税年度营收逾5亿却拒绝缴纳税款,17日遭新北地院裁定管收。(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提供/吕健豪新北传真)

新北市1名施姓男子成立公司经营不锈钢回收业务,在2000至2005年间营收逾5亿元,但欠税达1亿863万余元,还将公司存款转入配偶、2名儿子及施男本人的私人帐户内,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17日向法院声请管收,法官认定其「显有履行义务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应供强制执行之财产有隐匿或处分之情事」而裁准。

据了解,施男的公司在欠税年度当中,收入高达5亿8411万余元,但却未用于缴纳积欠的上亿元营业税及罚款,因此案件在2009年3月被财政部北区国税局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北分属执行。

新北分署调查发现,施男公司的货款收入,有部分汇入其本人、配偶及2名儿子的银行帐户,此外还将公司存款合计1316万元转入妻儿的帐户内;2005年检调机关也查出施男陆续提领公司存款达2454万余元,施男于2006年解散公司,但其妻儿又于原址设立公司从事五金回收业务,迄今仍在营业中,而施男解散公司时还有现金403万,也未用于缴纳欠税。

新北分署多次通知施男到场说明,但他辩称公司已解散清算完结,目前已无财产,亦无法对于公司销货收入的资金流向提出说明,仅表示愿意就欠税金额中的40万元提出清偿计划。

行政执行官17日询问后,认为施男符合管收之要件,当场予以留置,并向新北地院声请管收,法官审理后,认定施男于担任公司负责人期间「显有履行义务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应供强制执行之财产有隐匿或处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裁定准予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