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表店老板装穷 不缴880万税费被管收

钟表老板欠税脱产台北分署声请管收裁准。

台北市八德路4段的「瑞鑫钟表」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庆丰母亲名义登记经营,欠缴营利事业所得税及健保费880万元拒不缴纳,并成立同音的「瑞兴钟表」企图鱼目混珠,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查明后,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管收陈庆丰,并获裁准,对国内习惯利用人头经营公司,以脱免责任乱象,将产生吓阻作用。

台北分署调查,瑞鑫钟表自2008年设立登记开始营业,实际负责人是陈庆丰,但他却以母亲的名义登记为负责人,经营名牌手表珠宝饰品。不过,瑞鑫钟表从登记营业的2008年起就陆续欠税、费达880余万元,2013年被国税局移送行政执行。

不过,陈庆丰在2014年就将瑞鑫钟表停止营业,并在同一地址登记设立同音的「瑞兴钟表」,先以长子名义登记设立,之后更改为次子名义,瑞鑫公司及瑞兴公司都是由陈庆丰实质掌控公司的业务营运资金

台北分署并查出,瑞鑫公司虽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瑞兴公司名下拥有市价高昂店面所有权,而且瑞兴公司在2014至2019年间,单是信用卡请款金额累计即高达7000万余元,显示瑞兴公司营运状况良好,并不是没有履行公法金钱给付义务能力,但是多次跟实质负责人陈庆丰协商清偿陈总以公司及其个人家人生活困难,还欠高额民间债权当作理由就是拒不缴纳。

经过执行官详细调查,发现陈庆丰在滞欠年度资产状况及资金流向,查得多次提领现金,累计金额高达1千万余元。此外,陈庆丰的次子拥有哈雷机车、好几笔高额「一次缴清」及美金保单,近一年信用卡刷卡金额每月平均达5、6万元,用途多为网路购物旅游百货公司消费

台北分署于是认定陈庆丰有隐匿及处分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形,于是向台北地院声请管收;法官详细讯问后,认定陈庆丰确为对义务人的财产有实质支配力的实际负责人,且有隐匿、处分巨额公司资产情事,裁定准予管收,又因陈庆丰当场无法提出清偿方案,所以当天就解送管收所执行管收。